【内容提要】德国东方学家马丁·哈特曼(Martin Hartmann)曾于清末到回疆旅行,在他的著作《中国新疆》一书中记载了他所了解到的回疆穆斯林所使用的宗教经典,哈特曼的记载受到中外学术界的重视。本文利用哈特曼德文原著及佐口透日文论著,对哈特曼调查回疆经典重新加以考证,并据此对回疆伊斯兰教的一些特征作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哈特曼 伊斯兰教经典 回疆
宗教经典在宗教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宗教理念的载体,同时也是传播宗教思想工具和进行宗教教育的教本。研究历史上某一地区宗教经典的流行情况,对于研究该地区宗教发展的状况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利用中外文献资料,对德国东方学家马丁·哈特曼(Martin Hartmann)记载的清代回疆穆斯林社会的伊斯兰教经典进行考释,希望有助于深入研究中国穆斯林民族的宗教文化。
一
清代回疆穆斯林社会使用伊斯兰教经典的情况,汉文史料几无记载,只是在论及维吾尔社会处理民间纠纷时谈到宗教职业者――“阿珲”和“经”,如苏尔德纂修、成书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的《新疆回部志》中载,“回人虽有刑法然无律例,惟听阿珲看经论定,伯克及犯者无不服。”[1]“有刑无律”是指回疆穆斯林社会有处罚的办法,没有专门的刑事法典,所谓“看经论定”即是指依据宗教经典断案。晚清诗人萧雄有诗描述回疆刑政曰:“约法何曾六尺拘,全凭贝叶当刑书,纵残肢体人无怨,判断多从众论余。”[2]古代印度人用贝树叶写经,故称佛经为为贝叶,此指穆斯林判案依据的伊斯兰教经典。
对回疆穆斯林社会中伊斯兰教经典使用情况记载最详细者,是德国东方学家马丁·哈特曼(Martin Hartmann),他曾在清末对回疆伊斯兰教社会所使用的宗教经典作过调查,在其所著《中国新疆——历史、行政、宗教和经济》[3]一书中留下了相关记载。
哈特曼调查的经典目录对于研究清代回疆穆斯林社会的宗教状况以及维吾尔等边疆穆斯林和回族等内的穆斯林之间的宗教联系,极其重要,因而受到中外学术界的重视。日本学者佐口透对这份调查进行了研究,1950年发表《中国伊斯兰教的经典》[4]一文,1963年在其所著《18— 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5]一书中又有转引。哈特曼汇集的回疆伊斯兰教经典也受到中国学者的重视,中国学者陈国光曾专门著文对哈特曼的经典加以考释[6],杨怀中、余振贵主编《伊斯兰与中国文化》一书第七章《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典籍》结语中也附录了哈特曼的经典目录[7],特别是陈国光先生对哈特曼经典目录的考订文字,对于认识回疆穆斯林社会的宗教状况提供了极大的帮助。笔者1996年在南京大学撰写博士论文时,留意过哈特曼的经典目录,曾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做过一些考释[8],当时笔者限于研究条件,未能觅得哈特曼德文原著及佐口透日文原著,只能根据佐口透《18— 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中文版对这些经典名称进行考订,笔者发现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大多也是利用汉文译本作为考订基础的。
佐口透《18— 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中文版中涉及哈特曼经典的这段译文如下:
根据哈特曼的说法,喀什噶尔的毛拉们使用的经典是:?
《卡孜拜扎威的塔夫斯日》(解说);《伊里米·匹克核》☆(教学法);《萨尔甫》☆(阿拉伯语 变化法);《和卓阿比孜》(朗读者);麦期乃威·毛拉纳·卢米的《麦斯乃威·谢里甫》, 《热夏哈特》;穆罕默德·麦苏木的《麦克吐巴特·谢里甫》;米西卡特·谢里甫的《哈迪 斯(圣训)集》,《伊达耶》☆(法学书),《穆黑塔萨尔·威卡耶》,《夏尔黑·威卡耶》,《 乌苏里·匹克核》☆(法学方法论);《塔西威德》,《谢日·毛拉》,《卡瓦伊迪》☆分册1、 《谢日甫》,2、《毛孜》,3、《赞加尼》,4、《阿瓦米里》,5、《塔萨鲁帕特》,6、 《哈拉卡提·伊拉比》。
根据他的调查,叶尔羌地区使用的阿拉伯语经典有:?
《满提克》☆(逻辑),《奈赛非的阿卡伊德》☆(教义学),《夏木斯亚·艾塔迪甫满提克(逻辑 学)的塔夫斯日(解说)》,《乌苏里·匹克核》☆(教学方法论),《夏特姆》☆,《塔夫斯日( 解说)克比日》☆?
此外,波斯经典有:?
《克夏甫》☆(古兰经注解),《麦斯乃威·谢里甫》,《谢伊赫·拉巴尼的麦克吐巴特》,《加米的纳帕哈提》。[9]?
根据汉文译文进行研究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佐口透原书中提到这些经典时说,是“按照哈特曼的德语音译原样引用的”,中译本在翻译这份目录时,它只采用了汉文音译,未附德语音译,这种翻译方法会影响学术研究,虽然翻译中细微的差错不难纠正,如将“麦斯乃威(Mesnewi)”误作“麦斯乃威”,而中译本在翻译中出现的其他一些错误,由于没有德语原文作为参照,使用者就无法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