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架起了山区农业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全南是个山区小县,单个农民既无技术,又无信息,更无销售门路,农产品的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存在矛盾,严重影响山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通过创办新型的农村经济服务组织,通过这类组织产前、产中的服务和销售领域的合作,降低了农民交易的成本,增强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提高了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组织化程度,在山区农业与市场之间架起了一座互通的桥梁。
二是提高了农民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以该县城厢镇黄埠村商品蔬菜协会为例,该协会要求每个会员帮扶1户农户,每个党员会员帮扶5户以上农户,这样,协会在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管理经验和销售信息的同时,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如今,黄埠村每一个菜农都熟练掌握了1-2门蔬菜种植技术。农民的收入也随之增加,2004年,该村农民人均获得蔬菜纯收入1117元。
三是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济服务组织通过统一供种,选择市场需求量大、适销对路的优质农产品种进行推广。通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施肥、统一管理,农产品的质量明显得到提高。如,城厢镇黄埠村商品蔬菜协会2004年引进的“丰顺号”西红柿改良品种,价格比普通西红柿每公斤高出0.4元以上,在“珠三角”市场大卖热销。
三、关于农村新经济组织培育的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农村经济服务组织,应逐步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
如何帮助农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从笔者对全南县一些新经济服务组织实践经验的调查来看,政府通过农村经济服务组织这一载体,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指导性意见和各种信息等有效地传递给农户,避免了政府对农业生产的直接干预,提高了政府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有效性,既带动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又扩大了农村经营规模。因此,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要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服务组织,使其逐步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
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