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可以做一个小结了。上面的论述,主要是想阐释乡镇机构改革的方法论问题,至于细节问题还有待于依据这个方法论去进一步研究。乡镇改革是当前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与长远发展,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否切实推进的大事。以上所说,并非反对撤乡并镇,精简人员,而是反对“为撤而撤,为减而减”。当我们在进行改革的时候一定要有十分明确的目标,注意改革的方法论,尤其不能把手段当成目标,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找错了病因,开错了药方。无论怎样改革,或改什么,始终都要以一定时期恰当的目标来衡量和判断。否则,就会贻误农村改革。我认为,这次乡镇改革的目标是:转换乡镇政府功能,使之从(间接地)为城市服务转变为“三农”服务,为占人口多数的农村居民服务。不论各地的差异和差距有多大,这个目标应当是一致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要靠城乡分治体制的全面突破,光有财政加大投入是不够的;要靠整个政府职能的转换,光是乡镇改而竖立其上的政府职能不转换,难有实质性的进展;简单地寄希望于撤并乡镇和裁减人员有可能与我们的改革目标相悖,使乡镇改革落入“循环改革”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