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大财政对我国农村公共品的投入,让农村也逐渐享受到“公共财政阳光普照”的温暖,这对于缓解“三农”困境中农民最迫切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困难具有关键作用。但是,我国现在有2.4亿农户,国家资金难以满足大量小农户的分散需求,只有在农村形成必要的承接投资的组织载体的条件下,才能把国家的支农资金落到实处。因此,各地必须转变单纯追求GDP的增长目标,把工作重点下到基层,努力为发展农民合作经济创造条件,才能落实中央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要求,也才能真正解决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快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财政投入在整个支农体系中应起主导作用。当前,健全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应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坚持支农投入与减轻农民负担并重。要努力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总量,而且要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在总支出中的比重,逐步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同时,要积极推进和巩固农村费改税的成效,逐步削减农业税种,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二是合理调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向。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今后财政支农资金应逐步退出一般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增加社会性关键项目投入和非建设性项目投入,重点支持大中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或重要农业科技项目、扶贫开发、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农村公共事业等事关农业和农村全面发展的项目。三是积极改进财政支农资金扶持方式。要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适应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要求,退出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改为直接对农民补贴,以有效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另外,国家在加大支农资金投入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加大对支农资金的统一监管力度。比较现实的选择是把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性补贴和各种形式的支农资金全部归口农业发展银行统一监督拨付、统筹管理,以确保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使支农资金更好的发挥整体功能,产生最大的使用效益。
表3 2004年各地区财政收入及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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