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诠释,是一种全新的科学的发展观,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认识,已经从一般的经济技术层面上升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高度。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事业的要求。
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发展是促进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环境与发展相互依靠、相互促进,这是千百年来人类与自然界不断冲突的历史中得来的血的教训。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而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又长期存在着资本驱动型、资源消耗型的特点,经济增长与资源保障、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当今世界存在着的工业化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水、废气、废渣带来的环境问题和由于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导致的森林锐减、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物种灭绝等生态破坏问题,在我国都十分普遍和突出。人口增加、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土地退化、森林锐减、沙漠扩大、酸雨危害等环境问题都在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全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则高达近万亿元。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愈来愈面临资源瓶颈和环境容量的严重制约,粗放型的传统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因而,如何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最小的社会、经济成本保护资源和环境,走上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的经济发展之路,已经紧迫地摆在我们面前。
从科学的发展观出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环境保护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要注意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协调。不能以农村环境的牺牲换取眼前经济的发展,要树立长远的发展意识,保证农村经济社会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2、把经济建设与全面改善农村社会环境和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仅是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提高,它同时还包含着全面改善农村社会环境和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