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仅仅如此的新突破,还是欠缺一个环节,就是可以描述在此不同的背景空间里的“广义惯性运动的不同状态”,但是,缺乏的是,又怎么必须要涉及到“广义惯性力”的不同状态呢?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仅是描述了“广义惯性运动状态”的理论(虽然是在所谓的“光”测地线角度来表达的,而且用复杂的数学工具来建立的方程)。这就是爱因斯坦没有解决的方面。缺一个方程,其方程就是描述“广义惯性力”的。但是,怎么区分“广义惯性运动”与“广义惯性力”在不同的背景空间里的问题,没有解决。而“仅用局域惯性系”(可以化为物体内部空间的小p为零的状态,见后面的说明。)还仅是涉及“广义惯性运动”的方面。对于如此的缺憾,我就在物体内部的空间状态上有了进一步的突破,从而补充了其缺憾。没有此补充,就无法更深入的认识其实质问题。看下面。
五、物体内部空间的基本概念的产生而带来的新突破
- 关于物体内部在受力的情况下的内部空间问题,在此就不多赘述了,见我的名为《受力的物体内部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我在此节,仅是进一步说明其含义。
- 由于在以前我的文章里,涉及到物体内部空间的符号,是用希腊字母“内ρ”或用“P内”及小p来表示。但是,在没有“受力”的文章发出前,此方面的物理含义是没有详细说清楚的。所以,必须要看此“受力”文章,才可以有进一步的理解。
- 此“内部空间”的界定,必须是指物体有质量部分所占据“空间”。就是因为没有如此的界定,爱因斯坦才在此问题上困惑了一生(见他有关著作的补充附录里显示的如此方面的问题),这是影响他重新建立完整的牛顿力学基础原理理论的一个最主要的障碍。
- 必须有个新的物理量的建立与补充,牛顿力学基础的变革才可以基本完成。这个物理量,就是独立的重力场强度。(引力场强度,原来只用牛顿引力公式的物理量,但仅是经验公式的性质,不是原理性质的物理量)在我以前的文章里通常用大P(或外P)表示,(名称可以成为“坦”)
- 这个“坦”的物理量,也是物体内部空间的物理量(量纲相同)。可以说,实际的重力场强度是不均匀分布的(引力势二阶导不为零),但是,一般的来说,物体内部空间的“坦”可以是均匀分布的。(容易建立相关的许多的数学描述内容)
- 这个物体内部的空间物理量之所以说是独立的,是因为可以直接的建立起抽象的“p内”与具体物体(各种物态)内部状态(压强梯度)的“经验”层次的对应关系。如此的压强梯度可以造成具体的物体内部的许多相应的物理变化,比如,一个惯性运动的玻璃瓶撞上刚性障碍物,就破碎了,就是可以用此内部p的大小来作为原因来解释(内部压强梯度迅速变化)。当然,也可以想象如果有这么个引力场强度也是如此的数值,那么,就是不“碰撞”而静止在其引力场内,也会破碎的。也就是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