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上根据“重视程度”原则进行加权综合后,还要按“链条强度”原则,考虑调整。目前建议的方案是:(参见《导则》所附“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评价表”和“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质量评价表”。)
1.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有评为不合格的子目标使可研报告未全面反映项目的不利因素,支持了不可行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评价,一律降为不合格。
2.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中,(1)如有评为良好以上子目标,使评估报告改变了可研报告关于本项目是否可行的原结论的,评估报告的总评价按原加权综合结果提高广级;(2)如有评为不合格的质量子目标,使评估报告未能全面反映本项目的不利因素和真实情况,支持了不可行项目的,评估报告总评价一律降为不合格。
以上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的质量评价的一套作法,将在一段试行实践后,进一步总结改进。
五、结束语
本文所讲内容,主要是为了适应贯彻《中国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需要,探讨如何根据工程咨询业的特点,贯彻ISO9001、9004标准,特别是如何识别各类工程咨询成果的“产品要求”,确定“必需的产品实现过程”、质量目标和测量标准,以便真正建立起符合工程咨询实践需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希望有关工程咨询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的质量评价试点工作,能更扎实地开展起来;各单位其他各类工程咨询成果的质量价,也能在本文探讨示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创造出更好的方案,使我国工程咨询业实现真正合格的ISO质量管理体系。